01
先停
第9條之1允許離職後的競業禁止,但要同時有:雇主的正當營業利益、勞工擔任的職務、不超過二年、地域和職業範圍合理、以及合理補償。少一件,約定就不好站。交接和帳號收回是另一件事,不靠這條才做。
點一張就翻。先停看界線,先做打勾,先找再決定窗口。
01
第9條之1允許離職後的競業禁止,但要同時有:雇主的正當營業利益、勞工擔任的職務、不超過二年、地域和職業範圍合理、以及合理補償。少一件,約定就不好站。交接和帳號收回是另一件事,不靠這條才做。
02
做完就勾
03
人已經到競爭對手那裡,先保全你有權存的紀錄,再找律師看第9條之1五個要件。不要先發威脅信。
裁判參考
4/9
正式裁判以司法院為準。這張牌不預寫你會贏或會輸。
民國115年8月28日 · 競業禁止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勞訴字第241號
民國114年12月30日 · 競業禁止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勞訴字第115號
民國113年7月5日 · 競業禁止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勞訴字第86號
民國110年11月12日 · 競業禁止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勞訴字第247號
這不是法律意見,也不代理任何一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