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
先停
第11條是預告終止的事由,第16條是預告期間,第17條是資遣費,平均工資的定義在第2條。第12條那條路是不經預告、依法不給資遣費。把資遣寫成開除,或把開除寫成資遣,是兩種不同的錯誤。
點一張就翻。先停看界線,先做打勾,先找再決定窗口。
01
第11條是預告終止的事由,第16條是預告期間,第17條是資遣費,平均工資的定義在第2條。第12條那條路是不經預告、依法不給資遣費。把資遣寫成開除,或把開除寫成資遣,是兩種不同的錯誤。
02
做完就勾
03
金額要算,找會計師或律師,不找群組。對方已經主張終止無效,直接看裁判參考,不要再補一封新理由。
裁判參考
4/7
正式裁判以司法院為準。這張牌不預寫你會贏或會輸。
民國114年1月22日 · 資遣
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3年度勞訴字第13號
民國112年10月19日 · 資遣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字第10號
民國114年12月26日 · 資遣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勞小字第10號
民國111年8月2日 · 資遣
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7號
這不是法律意見,也不代理任何一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