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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步牌 · 情況與步驟,不是判決

申訴進來,期限比誰對誰錯先到期。

法條錨點: 性別平等工作法 §13 · §32-1

這張牌的法不是勞基法。勞基法與民法的現行對照在另一桌。 對照

點一張就翻。先停看界線,先做打勾,先找再決定窗口。

01

先停

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要雇主在知悉性騷擾時採取補救、調查和必要協助。第32條之1寫向雇主申訴,以及什麼情況改向地方主管機關、申訴期限怎麼算。第13條之1是另一條:調查認定情節重大者,雇主得於知悉結果三十日內不經預告終止。那是「得」,不是這張牌的指示。

02

先做

做完就勾

03

先找

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,或雇主沒處理,當事人可以改找地方主管機關。事業單位自己的窗口是勞工局,不是把調查丟進家族群。

裁判參考

翻開這張牌,可以先對這幾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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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裁判以司法院為準。這張牌不預寫你會贏或會輸。

這張牌沒有直接對上的公開字號。到裁判參考再用法院或條名找。

看全部裁判
下一張 → 勞檢要的是文件。現場先不要承認結論。

這不是法律意見,也不代理任何一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