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
先停
第11條是預告終止的事由,第16條是預告期間,第17條是資遣費,平均工資的定義在第2條。第12條那條路是不經預告、依法不給資遣費。把資遣寫成開除,或把開除寫成資遣,是兩種不同的錯誤。

點一張就翻。先停看界線,先做打勾,先找再決定窗口。
01
第11條是預告終止的事由,第16條是預告期間,第17條是資遣費,平均工資的定義在第2條。第12條那條路是不經預告、依法不給資遣費。把資遣寫成開除,或把開除寫成資遣,是兩種不同的錯誤。
02
做完就勾
03
金額要算,找會計師或律師,不找群組。對方已經主張終止無效,直接看裁判參考,不要再補一封新理由。
裁判參考
4/7
正式裁判以司法院為準。這張牌不預寫你會贏或會輸。
民國114年1月22日 · 資遣
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3年度勞訴字第13號
民國112年10月19日 · 資遣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字第10號
民國114年12月26日 · 資遣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勞小字第10號
民國111年8月2日 · 資遣
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7號
調解員 · 緩緩
貼上對話截圖,再用幾句話講發生什麼。緩緩不站隊、不判輸贏,只把房間的音量降下來,並標出可以對照的法條。
勞基法 × 民法
條文直接向全國法規資料庫抓。特別法優先。沒寫的,才回到民法。不是結論。
裁判參考
拿來對照自己哪裡會踩線。不是武器,也不是你的案子會一樣判。
資哥是台北出發、站在雇主這一側的勞動界線站。法哥幫日常的人先看懂;資哥幫事業單位先看清情況和步驟。一個問題只走三步:先停、先做、先找。不是律師,不下結論。
不是。卡片是情況和常見步驟。調解員只把話放軟、把爭點攤開,不判斷誰贏。正式法條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,正式裁判以司法院為準。
不行。出勤、資遣、性平申訴要拆開。一次只走一張三步牌。話很難聽的時候,另外去找調解員緩緩。
真的卡住
11
這不是法律意見,也不代理任何一方。